第十六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评选细则
录入时间:2012/3/22 19:2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25日前由各省级剧协报送参评资料。本年度复评方式拟尝试改进,全部报送录像均于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统一时间上网公布,并请网民和专家共同参与复评。故各地参评资料须按时报送,以免影响本地的复评结果。
2、2012年6月底完成复评。网民投票与专家打分按照比例计算分数后产生复评结果。复评结果于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省级剧协。
3、2012年暑假期间完成终评。
八、其它事项
1、参评资料包括:
a.申报表,b.节目录像光盘,c.参评者剧照、生活照各一幅(要求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erxiaoyuandi@163.com,照片须达到印刷画册水平,剧照须与参评剧目一致),d.参评者户口本影印件,e.各省级剧协在本地区组织初评工作的书面介绍材料一份,f.举办了“小梅花”选拔赛的地区,须按照比赛得分顺序提供参评名单。
以上要求报送的所有文字材料及姓名须打印无误。如因报送时的错误造成画册、节目单、证书文字错误,不予更改。
2、已经获得过专业A组“小梅花”称号者不再参评。
3、入选佩花晚会的节目及“小梅花”称号获得者,必须保证参加排练和演出,否则将视为在本次活动中弃权。
4、省级剧协对于参评者应该进行多方面的了解,对其中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参加终评者,应尽可能在报送时加以说明(见申报表)。
5、为尊重参评者的知情权,省级剧协应尽可能将本细则发至参评者本人,或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其详细告知,也可请其登陆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查看细则、下载表格。
6、鉴于参评者为未成年人,所以组委会在评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省级剧协在初评和报送过程中,也望尽可能寻求社会资助解决经费问题;如需向参评者收取评审、录像、录音等费用,须明码实价并遵循合理、自愿原则,同时将收费价目表及收费说明传真至组委会,以便在参评者咨询时协助解释。
7、鉴于复评方式的变化,请注意报送录像的质量。
8、为了使“小梅花”活动得以健康发展,本届评选仍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终评期间,教学分数未达90分者,不授予称号。“小梅花”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果出现参评者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形式干扰这一原则的情况,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欢迎社会各界对于各级组织者和评选人员予以监督。
9、组委会电话:01059759523、59759525,联系人:薛金岭、贾晓成;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楼中国剧协;邮编:100083。
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组织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