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招生考试大纲
录入时间:2012/3/23 10:5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考试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艺术特长(音乐特长或美术特长)及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包括艺术特长(音乐或美术)、面试及笔试三门。
1、艺术特长考试内容(六选一):
①声乐②器乐③舞蹈。主要考察学生的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④简笔画⑤剪纸⑥手工制作。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绘画能力,剪纸、手工制作能力。
考生只需在规定的艺术特长考试内容中任选一项考试科目即可。
2、面试:内容为命题讲故事。主要考察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创造性,应变能力,艺术表现力及形象与气质;
3、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一般知识、学前教育案例分析两个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学前教育教师的基本素质。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艺术特长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声乐、器乐、舞蹈、简笔画、剪纸、手工制作六选一)(满分为100分)
1、声乐考试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服装与伴奏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音准、节奏正确,音色优美,富有表情。满分为100分,其中:
嗓音条件 30分
音准、节奏: 30分
音乐表现力: 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