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招生考试大纲
录入时间:2012/3/23 10:5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器乐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奏一首器乐作品(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要求背谱演奏。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与方法,能正确演奏乐谱。满分为100分,其中:
演奏技巧: 20分
音准、节奏: 30分
音乐表现力: 20分
手指条件: 20分
体态、姿势 10分
3、舞蹈
(1)形式和范围:现场表演成品舞蹈一个(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舞蹈教室及音响,服装道具及伴奏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舞蹈动作舒展协调,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节奏感,不抢、不拖拍子。满分为100分,其中:
舞姿与风格表现:40分
艺术表现力: 40分
气质形象: 20分
4、简笔画
(1)形式和范围:现场按提供的人物头像画一张简笔画。
(2)考试用具要求:试卷纸由考场提供;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备;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作品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满分为100分,其中:
结构和比例: 40分
绘画技法: 30分
艺术表现力: 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