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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招生考试大纲
录入时间:2012/3/23 10:5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器乐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奏一首器乐作品(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要求背谱演奏。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与方法,能正确演奏乐谱。满分为100分,其中:

  演奏技巧:   20分

  音准、节奏: 30分

  音乐表现力: 20分

  手指条件:   20分

  体态、姿势   10分

  3、舞蹈

  (1)形式和范围:现场表演成品舞蹈一个(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舞蹈教室及音响,服装道具及伴奏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舞蹈动作舒展协调,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节奏感,不抢、不拖拍子。满分为100分,其中:

  舞姿与风格表现:40分

  艺术表现力:    40分

  气质形象:      20分

  4、简笔画

  (1)形式和范围:现场按提供的人物头像画一张简笔画。

  (2)考试用具要求:试卷纸由考场提供;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备;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作品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满分为100分,其中:

  结构和比例:     40分

  绘画技法:       30分

  艺术表现力:     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