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市歌”征集启事
录入时间:2012/3/27 1:3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丽水地处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一个地级市;丽水历史悠久,古称“处州”;丽水山青水秀,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浙江绿谷”、“中国生态第一市”等诸多美誉;丽水旅游资源丰富,有 13个国家AAAA级景区,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之美称;丽水文化积淀深厚,人文古迹众多,是全国著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摄影之乡”、“中国青瓷之乡”、“中国宝剑之乡”、“中国石雕之乡”、“中国廊桥之乡”、“中国根艺之乡”、“中国木制玩具之乡”。
为了塑造丽水的音乐形象和听觉标识,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市歌” 征集活动。
一、活动宗旨
“市歌”征集活动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增强市民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宣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为目标,以瓯江地域音乐元素为特色。力求达到打造瓯江文化品牌,塑造丽水的音乐形象和听觉标识,提升我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鼓舞斗志、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激发干劲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1、主办: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
2、承办: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征歌办公室设市文联)
3、协办:丽水市音乐家协会
三、征集办法
1、征集目标:通过征集,评选出市歌最佳奖作品1首,市歌提名奖作品9首。最佳奖作品即为丽水市“市歌”。
2、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的专业、业余词、曲作者。
3、征集步骤:
本次征歌分歌词征集、曲谱征集、专家评选三个阶段进行。
⑴ 2012年2月—2012年4月底为歌词创作征集阶段。歌词征集截稿后,经词作专家评委先行评选出若干首歌词作品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新壹周电视报》、丽水网等媒体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在线、丽水信息港公布,供作曲家选择谱曲;
⑵ 2012年4月—2012年6月底为歌曲创作征集阶段。市歌的作曲一般应选用公布的歌词谱曲,但对确实优秀的歌词也予认可;
⑶ 2012年7月为歌曲评选阶段。歌曲征集截稿后,由知名词曲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