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市歌”征集启事
录入时间:2012/3/27 1:3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4、征集要求:
⑴ 歌词:
A、“丽水市歌”的歌词要求紧扣主题,贴近市情,反映丽水的历史文明,宣传丽水的人文特色,表现丽水的发展成就,展示丽水人民的精神面貌。
B、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丽水市市歌”。要求积极向上,抒发热爱丽水的情怀,展示和谐丽水的魅力,凝聚建设丽水的力量。
C、立意深刻,词句生动,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入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D、有关丽水市的市情文字、图片介绍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lishui.gov.cn/)
丽水网(网址:http://www.lsnews.com.cn/)
丽水在线(网址:http://www.lsol.com.cn/)
丽水信息港(网址:http://www.inlishui.com/)
⑵ 作曲:
A、“丽水市市歌”的作曲要求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特色浓郁,风格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
B、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4分钟。
C、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四、投稿要求
1、每位作者限投3首,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2、歌词作品一式6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截稿时间2012年4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歌曲作品一式6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欢迎提供录音小样,截稿时间2012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应征者须在一份稿件中注明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邮编等,其余5份隐去作者名字及所有个人信息。
5、投稿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文联征歌办公室,邮编:323000,联系人:季老师,电话:0578—2091745。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歌”字样。
五、奖励办法
1、最佳奖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0元,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
2、提名奖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多人谱曲的同一首歌词不重复奖励。
3、各奖项同时发给获奖证书。
六、版权要求
获奖作品将入编《“丽水之歌”歌曲作品集》和“丽水之歌”歌曲作品专辑DVD光盘,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属作者,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
丽水市“市歌”征歌办公室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