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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8 18:4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奖项设立

  (一)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6.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二)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2.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七、组织工作

  市教育局成立济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经费

  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济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陈东生 济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朋 星 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学东 济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委 员:马新东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学森 济南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王 紘 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隗洪祥 济南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处长

  成 刚 济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程 梅 济南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副处长

  办公室主任:王学东 济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副 主 任:成 刚 济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高 健 济南艺术学校副校长

  刘 琳 济南市中学生歌舞团副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