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办法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30 12:5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条件、体检、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201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招委〔20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组织生源直接参加温州市术科加试(各地招办不组织初试,报名人数不限制)。各地招办于4月26日前将报名参加加试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花名册、报考费(每人110元)送交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409室,电话:86680800)。加试时间定于5月12、13日两天,加试地点设在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音乐楼,各县(市、区)加试时间安排请于5月9日到温大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三)术科加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最低术科控制分数线,将考生术科成绩和上线考生名单下发各县(市、区)招办,并由其公布上线考生名单。
(四)学业考试后,各县(市、区)招办按考生的总成绩实行单独划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以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将上线考生档案、花名册以及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于6月25日前上报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五)各县(市、区)招办按要求对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参加术科加试之前统一进行肝功能(转氨酶)检查,并在上线考生送档时附肝功能化验单。
(六)加试工作由温州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院实行监督。
附件:1、温州市201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温州市201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考生花名册.doc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