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12〕27号)文件统一安排。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详见《2012年中央戏剧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中“中央戏剧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日程”。
五、复试程序
(一)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及专业面试<口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拟录取分数不低于70分(含70分)。
1、戏剧学、西方戏剧史论、中国戏曲史论、中国话剧史论、编剧理论与创作实践、戏剧批评与实践、电视剧编剧与理论、中国话剧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为:口试
2、戏剧导演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导演理论、口试。
3、戏剧(影视)表演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
(1)戏剧(影视)表演理论与实践
复试科目:编演小品、编讲故事、口试。
(2)舞台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复试科目:编演小品、现场朗诵(自选并提前准备独白与文学作品各一篇)、口试。
(3)音乐剧表演理论与实践
复试科目:编演小品、编讲故事、才能展示、口试。
4、舞台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舞台设计与理论、舞台服装设计与理论、舞台化装设计与理论、舞台灯光设计与技术、舞台设计(绘景)与理论、电脑美术设计与理论、舞台美术绘画造型与理论等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为:绘画、舞台设计、舞台服装设计、舞台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绘景、电脑美术创作、人物素描、口试。
5、电影理论与实践、电视剧理论与实践等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影视创作、口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