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戏剧管理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口试。
(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安排在2个考场进行,聘请6名以上外国语教师参加考试,另聘请3名监考教师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监考。
1、测试程序
(1)用录音机播放一段外语独白或对话,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要测试考生理解特定或具体信息的能力;
(2)从准备好的几篇外语文章中由考生任选一篇,阅读复述一遍;
(3)主考教师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教师的提问;
(4)主考教师与考生自由对话。
2、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拟录取分数不低于60分。
(三)同等学力及非原“戏剧戏曲学”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交成绩单为准)考生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1、中国话剧(笔试)
2、外国戏剧(笔试)
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拟录取分数每门不低于60分。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及专业面试<口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70分。
(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不低于60分。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以及非原“戏剧戏曲学”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交成绩单为准)考生加试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每门不低于60分。
(四)符合(一)、(二)、(三)条件者,具体拟录取基本要求参见《2012中央戏剧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参加复试及拟录取基本要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化标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84032573)进行全面监督。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本人姓名,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后,提交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八、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www.zhongxi.cn公布录取考生的准考证号,并通知考生领取或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接待电话:84037134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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