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各院部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面试的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面试满分为30分。
(四)非外语专业考生外语水平测试
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全校统一组织进行。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复试的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①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②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外语相关专业参照执行)③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外语相关专业参照执行);④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3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非外语专业考生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低于本人外语初试成绩15分(含15分)以上者不予录取。
除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其他的项目(笔试、面试、复试总成绩),均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单项(笔试、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对符合西部计划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的志愿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