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为30%)相加之和,即“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从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类别。
七、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复试资格。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1日(周三)
下午17:30—20:30 |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第一科) |
博文楼(具体考场见当日楼门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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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周四)
上午8:30—11:30 |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第二科) |
博文楼(具体考场见当日楼门前通知) |
|
4月12日下午、13日上午各培养单位自定 |
专业面试 |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院(部)自行安排 |
|
4月13日(周五)
下午13:00 |
非外语专业外语
口语测试 |
汇文楼(具体考场见当日楼门前通知) |
外语相关专业(含英语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的口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 |
4月14日(周六)
上午8:30—11:30 |
专业课笔试 |
博文楼(具体考场见当日楼门前通知) |
美术相关专业自行安排 |
4月14日(周六)
下午13:30—16:30 |
非外语专业摸底考试(含听力测试) |
博文楼(具体考场见当日楼门前通知) |
考生需自备听力接收设备、2B铅笔 |
注: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可自行选择时间(4月11日—4月13日)早8:30持体检表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到学院报到时领取)。
八、专业课测试(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参见《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可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将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