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五、严审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
各招生学院(中心、所)必须对复试考生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往届毕业生复试时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方式如下:
①考生根据“在线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若考生在学历线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2.shtml)办理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关于对调剂生的要求
(一)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特别是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
(二)要求调剂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要求,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为线下生,不能进行其他专业调剂。
3、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可调往相近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反之则不能调剂,即:统考科目为英语一可调往英语二,但英语二不能调往英语一。
4、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七个专业。
8、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不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调剂。
9、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10、除外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其它专业一律不得调入外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
11、接收调剂考生的名单需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擅自接收未达到调剂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所)负责。
10、各招生学院(中心、所)必须组织拟录取调剂考生集中进行待录取确认,不进行待录取确认者,取消其调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