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记录幼儿音乐作品
作为静态艺术,如美术,人们欣赏的多为其最终的成品,且可以反复回味;而作为动态艺术,如音乐,人们欣赏的是其过程的展现,而这个展现过程是稍纵即逝的。教师与幼儿有着密切的接触,可以随时记录、捕捉到幼儿充满想象和创意的音乐作品,甚至是充满众多创作智慧的集体音乐作品。因此,我们认为,幼儿音乐作品的主要收集者是教师。同时,教师可以引导或建议家长有意识地在家庭中为幼儿的音乐创作进行及时地记录。
作为教师,在各种音乐活动(包括日常活动和表演活动)中应注意观察幼儿的表现,必要时和幼儿沟通以了解他们的想法,通过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或教育笔记,甚至是幼儿倾听音乐时即兴创作的美术作品、幼儿对某个音乐片断或音乐活动的感想等方式来记录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情绪状态、投入程度、参与频率、创作作品、成就感获得等多方面的真实体验,并将这些记录、作品保存在幼儿的成长袋中。教育者可以通过对幼儿音乐作品档案的建立与分析,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并反思教育过程。
在幼儿园开放日和幼儿演出时,教师可以建议家长通过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来记录幼儿的表现,多渠道多方式地为幼儿记录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档案袋的内容可以包括幼儿在音乐活动中歌唱、舞蹈、演奏等的录像、照片、录音以及幼儿体验音乐而创作的美术作品、故事、感受等等。
幼儿教师可以通过对幼儿音乐作品档案的建立与分析,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并反思教育过程,同时幼儿教师应全面关注幼儿的发展、关注幼儿的真实状态,让音乐真正成为幼儿的伙伴,让幼儿拥有全面完整的音乐体验,在音乐活动中感受快乐、在快乐中茁壮成长。(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
《中国教育报》2012年4月1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