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价标准和认定办法
(一)评价标准
“2+1项目”的技能评价,依据《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执行。本《标准》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毕业,按照年级分为三个水平,即水平二(3-4年级),水平三(5-6年级)、水平四(7-9年级);每一水平中又根据学生对技能实际掌握的情况,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不同的等级。《标准》中未有的项目,由各学校参照有关项目标准制定实施。
(二)认定办法
1.认定范围。根据《标准》中规定的年级和水平,学生所选的2项体育和1项艺术项目均在认定范围。
2.认定时间。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确定认定时间,可结合学校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进行认定。学生一次可申请认定1-3个项目,也可多次进行认定。
3.认定方式。分为测试认定、证书认定和其它认定等。
①测试认定。测试认定是认定的主要方式,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等级。
②证书认定。证书认定包括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认定。凡获得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达到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学生,其选定的体育项目可认定为优秀;获得单项9—16名,可认定为良好,其他参赛学生认定为合格。参加县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活动,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认定为优秀;获得其余奖项的可认定为良好,其他参赛学生认定为合格。
③其它认定。某些项目普及率较低,不便于在学校开展,所涉及的学生较少。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可在该项目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提出具体的认定方法和标准,根据学生现场测试情况给予认定等级。
4.认定结果管理。学生获“2+1项目”认定后,学校要将结果记入学生综合评价,同时将参加项目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2+1项目”未达到相应级别良好以上的,不得评为优秀学生。
七、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指导“2+1项目”的实施。要成立分管校长、艺体部主任(组长)、艺体教师组成的评定小组,负责对每个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2.合理选择项目。各学校要从现有师资条件以及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设施、器材、场地等实际出发,按照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鼓励学生自己选择合适的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年级、班级特色。
3.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各学校要根据“2+1项目”活动的需要,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活动条件,加大体育、艺术活动场地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合理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努力挖掘社会资源,设法拓展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空间,不断满足“2+1项目”实施工作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要求,以保证“2+1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学生自己制作或购买简易器材。
4.加强艺体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把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实施“2+1项目”的先决条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的业务水平,以满足实施“2+1项目”的需求,确保高质量地实施“2+1项目”。
5.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各学校要科学把握评定标准,评定办法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认真填写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把学生的练习过程、评定等级认真记录备案。
各学校要将实施“2+1项目”纳入对班级的考核。县教育局将根据建立的学生登记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测,抽测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