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级别分组:
1级组、2级组、3级组、4级组、5级组、6级组、7级组、8级组、9级组、10级组。
4、集体项目组:
重奏组、合奏组、表演组、流行音乐组、室内乐组(人数不限,允许不同乐器及声乐组合,必须以手风琴为主奏乐器)。
说明:
1、选手可一人报名多组参赛(附中组、演奏家组和成人组不得参加级别组比赛),但每报一个组均需填写一份报名表及所需照片。
2、各组年龄的划分日参照我国中小学入学年龄的划分, 8月31日或之前出生为上一年龄段, 9月1日或之后出生为下一年龄段。
3、未按照比赛规则和相关要求报名的参赛选手,经组委会调查确认后取消参赛资格,不退报名费及决赛参赛费。
三、比赛规则
1、比赛轮次:
分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演奏家组、成人组、附中组初赛成绩均带入决赛,其他各组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2、曲目要求:
(1)中国手风琴新作品与演奏比赛组
选手在报到时须将新作品交至组委会,比赛设作品及演奏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优秀演奏奖,比赛只进行一轮。
(2) 独奏组
①演奏家组
a、自由低音组
初赛:一首复调作品(作品年代不限,必须首先演奏,但不能演奏斯卡拉蒂奏鸣曲。);
一首抒情性的作品;一首炫技性的作品。
以上作品原创、改编均可,演奏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决赛:全部为自选曲目,其中必须包括一首斯卡拉蒂奏鸣曲,演奏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b、电子手风琴组 自选曲目10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c、流行音乐组:自选曲目8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②成人组
a、自由低音组:自选曲目12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b、传统低音组:自选曲目10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c、流行音乐组:自选曲目8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d、电子手风琴组:自选曲目10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