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附中组
a、自由低音组:自选曲目10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b、传统低音组:自选曲目10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c、流行音乐组:自选曲目8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d、电子手风琴组:自选曲目10分钟以内,数量不限,初赛、决赛曲目不能相同。
④青年组 自选8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⑤少年组 自选8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⑥儿童A组 自选8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⑦儿童B组 自选6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⑧儿童C组 自选5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⑨儿童D组 自选3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⑩幼儿组 自选3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11老年组 自选5分钟以内的一首乐曲,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3)级别组
各级别组均为一首曲目,从中国音协手风琴考级教材中选择与比赛级别相应的曲目(其他考级教材与中国音协规定曲目相同但级别不同的均按中国音协规定曲目的级别为准)。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时间规定:1—2级2分钟;3—4级3分钟,5—6级4分钟,7—8级6分钟;9—10级8分钟。
(4)集体项目组
室内乐组:自选曲目12分钟以内,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重奏组、合奏组、表演组、流行音乐组:小学B组(1—3年级)、小学A组(4—6级)、初中组、高中组、附中组、成人组、演奏家组:可自由选择曲目(中外不限),演奏家组重奏时限15分钟以内,其他各组时限10分钟以内,初赛、决赛可选相同曲目。
说明:
1、比赛时,演奏家组、成人组和附中组选手需将初赛、决赛的曲谱交评委,如发现缺张少页现象,组委会将在成绩上扣0.02分。
2、如选手演奏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3、根据报名情况,大赛主席有权增设新的组别。
四、奖项设置
1、演奏家组、成人组、附中组:大赛主席、评委会有权根据三个组别实际报名人数和演奏水平决定进入决赛的选手数量。并向没有参加决赛的选手颁发优秀演奏奖,进入决赛的选手分别获金、银、铜奖。
2、其他组别:
初赛:7.00分以上进入决赛,未进入决赛者获优秀演奏奖。
决赛:9.00—9.97分获金奖;8.00—8.99分获银奖;7.00—7.99分获铜奖。
3、向获双金奖(只限同时参加独奏组和级别组比赛)的选手颁发“优秀小演奏家”证书;向获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一等奖”证书;向获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向获金奖选手的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