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合唱指挥教学:
a.举办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45分钟。指挥合唱作品须包括不同风格(古典、浪漫、现代)、不同体裁(室内乐合唱文献类作品等)、不同语言(中、外作品)。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曲目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
l 声乐主科教学:
a.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及外国歌剧咏叹调(均用原文演唱),演唱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曲目自定。
应届毕业生演奏时间为20~30分钟左右;非应届毕业生演奏时间不少于45分钟。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曲目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
l 室内乐教学(弦乐):
a.举办专场音乐会:演奏浪漫时期协奏曲、弦乐四重奏、近现代钢琴室内乐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协奏曲要求背谱演奏,须有华彩乐段),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应届毕业生演奏时间为20~30分钟左右;非应届毕业生演奏时间不少于45分钟。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
l 民族乐器演奏教学:
a. 专场音乐会考核:演奏传统乐曲、创作乐曲(或现代乐曲)两至三首。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应届毕业生演奏时间为20~30分钟左右;非应届毕业生演奏时间不少于45分钟。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授课对象当场指定。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
专业技能考核与口试相结合。
3. 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心理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维能力、个性倾向、协作精神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1) 先由应聘者进行简单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 评委根据应聘者应聘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