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各院(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该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 5 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各院(系)在不低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院系的复试比例控制在 1 : 1.2 左右,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各院系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公布。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统一由研招办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四、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英语笔试:上海大学自2005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改革,使得研究生的英语能力更加贴近实用。为适应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对学生英语水平的高要求,上海大学从2012年起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改革。为此,在2012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中,增加英语笔试。笔试内容为英译汉和汉译英,考试时间为20分钟。英语笔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将对英语笔试的成绩进行分析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初试科目外语为小语种及二外的考生、MBA考生不参加英语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