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时间、内容及形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由研究生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当年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以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需持身份证(军官证)、初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另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面试(含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考查、专业问题问答等,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实践〈实验〉能力考查);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艺术、体育等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对复试内容及分值进行相应安排和调整,形成方案并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内容、形式依据各专业特点另行制定。
复试采取以下形式:
(1)专业课笔试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满分为80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未公布参考书即为不指定。考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专业考生另行要求)。满分为10分(低于6分,则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由各招生学院成立测试小组统一组织。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情况要当场给分数并做好记录,测试后要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情况登记表》,并妥存备查。
(3)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满分为10分,由各招生学院以学科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情况要当场给出分数和评语,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情况登记表》,并妥存备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复试专业课笔试内容重复。
复试试题(含面试)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务必严格做好复试命题、考试、评卷各环节的组织与保密工作。
复试必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的考试,学校一律不予承认。研究生学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复试巡视组,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测试总分低于6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校内调剂及校外调剂的考生均不列入排序),确定录取类别(调剂考生均为计划外录取)。录取中,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关于录取规模,在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录取规模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当年招生总规模,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和当年生源情况,最终确定各招生学院及专业的录取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