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
复试、录取工作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188060767,监督举办信箱:hsdjwjcc@163.com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本学院和学科(专业)的复试各项工作负全责。
复试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密的规定,对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人员、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批次复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
要做好复试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考生笔试试卷、外语测试评分记录及面试记录,评委评分记录等原始材料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国家规定保存期限为三年。复试结束后须按研究生学院规定时间上报本学院全体考生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师资计划研究生研究生的复试办法在参照本办法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日
【点此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