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研究生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9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录取名额及收费等级:
根据音乐学院学科专业方向和复试人数实际情况,按照各专业方向确定录取名额,按专业方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名额和收费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课程与教学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各方向录取名额为1名。共计20名。收费等级按研究生考试最终成绩依次划分:A级6人,学费全免,学校发放生活补助;B级6人,学费12000元,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C级4人,学费24000元,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D级4人,学费36000元,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注: 除了A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岗位(即助研、助教、助管)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2)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科教育(音乐)方向:录取名额 7人,学费:20000元。
(3)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各方向:录取名额 17人;艺术硕士舞蹈专业各方向:录取名额 6人。收费等级按研究生考试最终成绩依次划分:A级3人,学费全免;D级20人,学费45000元
7、院内调剂与联合培养
(1)2012年报考音乐学院歌唱艺术与教学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电脑音乐制作与教学研究、合唱指挥教学研究、电子音乐创作与技术研究、二胡演奏与教学研究等方向的线上生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相同或相近方向。
申请及录取程序: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录取名额为4人。
(2)2012年报考音乐学院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研究、舞蹈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方向的线上生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相同或相近方向。
申请及录取程序: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录取名额为3人。
(3)2012年报考音乐学院课程与教学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各方向的线上生(学术型)均可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申请及录取程序: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录取名额为7人。
(4)2012年报考音乐学院 歌唱艺术与教学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的线上生可申请长春大学联合培养。培养专业方向为: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
申请及录取程序: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录取名额为3人。
(5)2012年报考音乐学院的山西籍线上生(学术型)可申请太原师范学院联合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