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方向及名额分配:
中国音乐史论与教学研究;世界民族音乐与教学研究;电子音乐创作与技术研究;二胡演奏与教学研究等方向,录取名额为3人;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研究;舞蹈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等方向,录取名额为2人。
2申请及录取程序:欲申请联合培养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注:调剂考生和联合培养考生的录取类别只能是“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收费等级为D级。
8、 复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上午8:00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部校区)一楼音乐厅报名并交复试费用,进行资格审查、填写资格审查承诺书、填写复试登记表后分别进行外语口试、综合能力面试及专业课复试。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30分成绩单)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关于同等学力的考生再作如下说明:
①同等学力是指只有大专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同时又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上所要求的附加条件的考生(进修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通过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30分成绩单),需加试;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需加试;
③.凡在2011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专升本或是自学考试考生)都不是同等学力,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④.通过高考录取的大专生中,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4)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6)入学考试准考证。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注:以上材料,除准考证和本科成绩单外,均需上交复印件备查,本科成绩单留存原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细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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