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配指标计算办法
(1)分配指标计算公式
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为本校2011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和市区各普通初中在籍在校报名参加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的乘积;全市初中教育质量总分为全市市区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之和。
例如:今年全市市区6326701.272分,某初中在籍在校报考应届毕业生为300人,2012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为800分,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为2590人,则其获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为:
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则该校获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为:98个。
(三)录取办法
1、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市区考生志愿,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批次按中考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三县教育局参照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自行安排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2、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录取对象及原则。
今年统招生分配指标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将依据市区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分别下浮一定分数(具体下浮分数将依据全市考生考分分布情况决定)。分配指标的录取对象必须是学籍在校,并在本校就读一学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分配指标的录取,将根据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分别按各初中的分配指标总数,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学校最低控制线内考生数低于指标数,或因志愿填报原因出现剩余指标,该剩余指标调剂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指标,如仍有剩余,则根据考生志愿,在市区范围内统一录取。
3、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生录取工作,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及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在招生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统一招生时间,各校不得擅自提前和超计划录取。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能办理正式学籍。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只招收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普通高中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5、凡报考铁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特色班的考生在普通高中招生的同时,到报考学校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进行专业课测试,在文化课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80%的范围内,择优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取得正式学籍。
6、今年我市蚌埠一、二、三、四、铁中实行自主招生;铁中、四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继续实行推荐优秀毕业生直升高中办法,凡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和直升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铁中、四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的初中毕业生没被自主招生录取和录取为直升生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报其他学校。自主招生和直升的考生仍然应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7、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下进行,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学生。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80%。
8、已被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被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