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区)艺术统(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的广东省考生,专业成绩以学校公布的校考成绩为准。
第二十四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60%的计划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0%的计划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在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湖北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公式合成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
3.四川省、湖南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安徽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6.山西省、河南省、甘肃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自治区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各批次美术类、音乐类: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美术类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