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赛录制时间:2012年7月24日、25日(周二、周三)
颁奖晚会录制时间:2012年7月29日(周日)
决赛播出时间:2012年8月16日、8月17日
颁奖晚会播出时间:2012年8月18日
8、公证机制
大奖赛组委会将聘请公证机关对大赛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大赛的复赛、决赛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证。
9、大赛须知
为确保大赛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大赛组委会制定了本章程,所有参赛者及参与2012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组织工作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都应遵守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
所有参赛的报名者需自行解决参赛歌曲的相关著作权事宜,并与主办方签署版权责任自负的相关协议。著作权归属不明的歌曲不得报名参赛。
参赛者报名参与此次大赛,即表示同意主办方以各种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的全部内容。参赛者和参赛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因参加本次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而提交的作品或因参赛而由主办方和协办方对参赛作品进行重新制作并使其成为新的影视作品,其作品均由于参赛者和参赛作品的版权拥有人的报名参赛行为而表示为已经同意组委会将拥有这些作品在电视、网络及合作媒体展示和推广的权利。
参赛者须保证自己的参赛作品和行为不侵犯法律上赋予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和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和利益,由参赛者承担为此给第三方、主办方和协办方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参赛者须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失实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参赛者如未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须事先获得相应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否则,大赛组委会将视其自行放弃参赛权利。所有参赛者须自觉遵守比赛秩序,服从评委会的评判。
作品进入复赛的版权所有者应与中央电视台签订相关版权协议。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以补充方式另行通知。
主办方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100859)
收件方:“2012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组委会(收)
电子邮箱:tonggesai2012@126.com
咨询电话:68500929
2012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组委会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