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赛宗旨
鼓励少儿歌曲创作 推广少儿声乐精品
繁荣少儿文化生活 引领少儿快乐成长
2、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央电视台 中国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
协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
3、作品(表演)要求
作品(表演)类型:组合演唱、齐唱(含表演唱)、合唱。所有的参赛作品提倡活泼多样的表现形式。
作品长度:每首演唱歌曲不得超过5分钟。
人数要求:组合(5—9人)
齐唱(10—15人)
合唱(30—40人)
伴奏方式:伴奏方式不限。如:伴奏带、现场钢琴伴奏或乐队组合伴奏、无伴奏等均可。(乐队组合伴奏不超过5人)
创作时限:2001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4、报送要求
每个报送单位选送儿童组(10岁以下)、少年组(11—18岁)各2-3支表演组/团进入复评,每个组/团演唱1首作品。儿童组和少年组报送作品类型须包括组合、齐唱、合唱中的两种。
部队系统由总政宣传部统一按规定名额报送。儿童组、少年组各限报6组,应包括组合、齐唱和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