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 科目改革及成绩要求
对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其必考、选考科目按我校分省计划和各省(除江苏省)有关成绩规定执行。
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理科选测科目物理成绩为A(含A)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含B+)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 专业录取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排序,排序依据语、数、外三门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 之和;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一、物理学(中俄2+2联合培养)、软件工程及国防生相关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七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
四、高职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水文与工程地质、钻探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具体校园地址:前卫南(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前卫北(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南岭(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朝阳(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新民(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南湖(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和平(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六条 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须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可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和我校咨询电话及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
网址:http://zsb.jlu.edu.cn
第二十三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申诉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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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