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经、管、法学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体育、外语类专业:4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旅游管理专业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工程(软件外包方向)专业:9600元/生/年;国家示范性软件专科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8000元/生/年。根据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的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将上浮10%。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5953692 传真:0532—85954708 邮编:266071
学校网址:http://www.qd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qdu.edu.cn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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