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五级岗位的业绩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五级岗位
(1)上一聘期内且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奖励分7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论文、获奖等)1项。
(2)副高职务聘期满3年,且教学业绩考核获得1次A等和2次B等及以上;或者教学业绩考核3次B等及以上,同时每年学生评教的原始平均分位于所在学院的前30%;
(3)副高职务聘期不足3年,且所取得的业绩为任现职以前的,但上一聘期取得三级岗的业绩条件。
4、六级岗位的业绩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六级岗位
(1)上一聘期内且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奖励分6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论文、获奖等)1项。
(2)副高职务聘期满3年,且教学业绩考核获得1次A等及以上;或者教学业绩考核3次B等及以上,同时每年学生评教的原始平均分所在学院的前40%;
(3)副高职务聘期不足3年,且所取得的业绩为任现职以前的,但上一聘期取得正高职称的业绩条件。
5、七级岗位的业绩条件
未聘为五、六级岗位的副教授,列为七级岗位。
6、八级岗位的业绩条件(教学科研岗)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八级岗位
(1)上一聘期内且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奖励分4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论文、获奖等)1项。
(2)中级职务聘期满3年,且教学业绩考核2次B等及以上,同时每年学生评教的原始平均分位于所在学院的前50%;
(3)中级职务聘期不足3年,且所取得的业绩为任现职以前的,但上一聘期取得六级岗的业绩条件。
7、八级岗位的业绩条件(实验技术岗)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八级岗位
(1)上一聘期内且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奖励分2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论文、获奖等)1项。
(2)独立承担本学科实验室的辅导工作,独立处理、解决工作中的技术疑难问题,设计实验方案。
(3)承担或协助一门以上课程的实验教学,协助任课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研究工作,参与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
8、九级岗位的业绩条件(教学科研岗)
未聘为八级岗位的讲师,列为九级岗位。
9、九级岗位的业绩条件(实验技术岗)
未聘为八级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列为九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