㈦ 美术
1、测试内容、分值:⑴基础素描:静物写生,以自然光照条件下的静物组合形式为主,满分70分。⑵水粉写生:以自然光照条件下的静物组合形式为主,满分30分。
2、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⑴素描表现手法为写实画法,调子素描,造型与透视、比例基本准确,素描中的五调子关系能得以体现,并能利用调子塑造出体、面关系。水粉表现手法为写实画法。
⑵统一发放考试用纸,素描为四开素描纸,水粉为八开素描纸。考生姓名、专业考试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写在纸张正面的左下方横竖10 cm的三角区域内(学校印章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字样或作标记,有违犯以上规定者,试卷作废。因考号、姓名书写不清晰而无法辨认的试卷作废。
⑶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使用工具为四开画板、画架、铅笔、橡皮、图订、座位等(均自备)。
⑷测试结束后,试卷以考场为单位连同《考场登记表》装袋密封后,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另行安排时间阅卷。
㈧ 书法
1、考试内容、分值:⑴临摹命题。学校提供临帖复印件, 任选一种临写。命题范围为:①欧阳洵《九成宫醴泉铭》、②褚遂良《雁塔圣教序》、③颜真卿《多宝塔碑》、④柳公权《玄秘塔碑》、⑤赵孟頫《胆巴碑》、⑥《张猛龙碑》、⑦《张黑女墓志》、⑧王羲之《兰亭序》、⑨《曹全碑》等;⑵创作(创作内容为一首七言绝句)。两者各占100分。
2、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⑴统一发放四尺对开(长条)宣纸(考试用纸)和四尺四开草纸各二张,其它书写用具自备。考生必须在四尺对开宣纸(考试用纸)上竖式书写。考生姓名、专业考试号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写在考试用纸左下角横竖15厘米的三角区域内(学校印章处),卷面不得出现任何考试内容外的字样,不得落款、盖印。有违犯以上规定者,试卷作废。考试结束全部收缴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⑵考试时间2小时。只限毛笔书法。
⑶测试结束后,试卷以考场为单位连同《考场登记表》装袋密封后,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另行安排时间阅卷。
六、录取办法
1、6月30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专业合格学生名单。专业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认定其专业生合格资格。专业合格发证比例原则上体育专业按各项目招生计划的1:2.5发放专业合格证;艺术专业按各项目招生计划的1:3发放专业合格证。
2、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在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学业考试成绩优者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都相同时,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优者先录取;田径项目专业成绩相同时,跳跃类项目优先录取;足球项目专业成绩相同时,守门员优先录取(限1人)。录满计划为止。
各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线为:
⑴体育专业:田径项目专业成绩达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不限制;专业成绩前2名(含第2名,下同)、但成绩未达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350分;其他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500分。
其他各项目专业成绩第1名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350分;其他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500分。
⑵音乐专业:专业成绩前3名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350分;第4至10名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450分;其他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500分。
⑶美术专业: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580分。
⑷书法专业:专业成绩第1名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550分;其他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最低线为580分。
3、录取结果7月4日前向社会公布,并与考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已被我校特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七、注意事项
1、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淄博四中纪委,邮政编码:255100,电话:5171271)。
2、学校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540号 网站:http://www.zbsz.net
3、咨询电话:5174831 5174805
音乐:5174803(办)13853392833 (刘老师) 体育:5161586(办)18678149368(刘老师)
美术:5151495(办)13853378086(宗老师) 书法:5174812(办)13805333643(陶老师)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淄博第四中学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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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