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应届毕业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l 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l 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笔试前需验原件;
l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l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前需验原件;
l 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
l 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l 专业成果证明复印件,如:获奖证书等,笔试前需验原件。
注: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学校会妥当处理。
五、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在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及资格确认后,符合岗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经报主管单位及市人事部门批准,或调整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单位将提前3天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闭卷考试)、专业考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钢琴专业理论、音乐知识理论等。卷面分满分100分。
(2)加分规定
a.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10分。
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2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b.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c.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试、面试加分优惠。
(3)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