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专业组曲目说明(A组 B组 C组)
初赛:自选曲目贰首。(传统、民间曲目一首、近现代创作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自选曲目可与初赛自选曲目相同,(如顺利参加全部赛事,应准备至少三首乐曲)
专业组决赛参赛规定曲目(三选一):
专业A组 《天鹅》 《诉》 《金色的梦》
专业B组 《春蚕》 《草原英雄小姐妹》 《狼牙山五壮士》
专业C组:《江南三月》 《渭水情》 《春雨》
曲目演奏时间规定:
初赛录像演奏完整乐曲;
决赛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按全曲准备,不得随意删减章节。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时间叫停,儿童组十分钟以内,其他组别十二分钟以内。
七、比赛办法:
本赛事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以审看光盘的形式进行,决赛在辽源现场进行。
(A)比赛报名方式:
1、所有参赛选手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或致电010—58348152索取。大赛官方网站“中国琵琶艺术网”www.cnpipa.org
2、填写报名表,并将①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一张附寄或用于决赛)。②参赛者自己录制的DVD或VCD光盘。(要求参赛视频必须能够通过常用电脑软件读取) ③参赛者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快递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3、初赛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光盘录像的方式进行。每位选手一张光盘,不得多人录制在一张光盘上。
4、所有选手请务必于6月20日前将以上参赛资料用快递形式寄出。 组委会收件截止日期:2012年6月25日。收到选手资料后组委会以短信和邮件形式告知参赛选手确认参赛资格。
5、报名资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56号
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杜怡璇 收 13520478341
(B)决赛:
1、初赛全部结束后,组委会将会在网站上发布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参赛选手请登陆网站查询或来电咨询。
2、参加决赛选手赛场“报名处”报到。选手参加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组织统一抽签。决赛结束当日下午或晚上将举办颁奖大会暨获奖选手音乐会。
参加比赛全程不收报名及参赛费用。
八、奖项设置:
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独奏类各组别均设金奖三名、银奖六名、铜奖九名、优秀奖若干名。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为业余琵琶教学做出贡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均获优秀演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