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该研究与以往研究有着怎样的关系?
Ⅲ.研究中涉及的主要因素或变量是什么?它们是如何被限定的?
Ⅳ.主要研究问题或假设是什么?是否有分支问题?
Ⅴ.样本的构成和资料来源是什么?
如果是实验研究或描述研究,样本包括哪些人?
样本是随机产生的的吗?
样本具有典型意义吗?
研究结果能概括于何种群体?
如果是历史研究,所用的资料来源是哪一种类型?
Ⅵ. 研究者遵循的是什么程序?
研究程序在逻辑上与假设的要求相一致吗?
如果是实验研究,实验环境是怎样控制的?
如果是历史研究,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及其内容的可信度是怎样证实的?
Ⅶ. 对数据是怎样分析的?
Ⅷ. 研究结果是什么?
哪些图表提供了最多的信息?
作者是否简明陈述了发生之事?
研究结果能概括于其他情境吗?
Ⅸ. 该研究对音乐教学有什么意义?
研究回答了所提出的研究问题吗?
研究结果是否与该领域中以往的研究相符?
研究结果能够被应用吗?如何应用?
第十四章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