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视唱练耳除外)的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如无法在上海报名考试,也可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视唱练耳、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试外语为“英语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104室);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考生类别 |
材料 |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备注 |
表演及教学法各方向考生 |
100元考试费 |
2012年11月16日前
(双休日除外) |
有曲目要求的考生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曲目表》(曲目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
指挥方向的曲目表须在考前一周交至指挥系,其余表演方向的曲目表在专业考试现场提交 | |
同等学力考生 |
另需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 |
2012年11月16日前
(双休日除外) |
单考考生 |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单位推荐信(请注明同意报考委托培养)、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
2012年11月8—9日
(报名时提交) |
港、澳、台生 |
学历学位证书、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以及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
2012年11月16日前
(双休日除外) |
境外考生 |
学历学位证书、护照、本科阶段成绩单、3张1寸照片、HSK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考费人民币600元 |
2012年11月6日—9日
(报名时提交) |
在校研究生考生 |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
2012年11月16日前
(双休日除外) |
《专家推荐信》、《曲目表》下载路径:上海音乐学院(www.shcmusic.cn)-研究生教育-访问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文件下载栏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