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1.英语、公共事业管理、汉语
英语、公共事业管理、汉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竖琴、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文化产业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认定四川省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300分(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两首;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2.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2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音乐剧表演[认定四川省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声乐(通俗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钢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钢琴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民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演奏[认定四川省民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