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①编写故事150分(笔试);②编导创意150分(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7.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专业统考成绩):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20分;②乐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8.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100分(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摄影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摄影(认定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①速写100分(人物动态);②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③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他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查询。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在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和《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