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赛分四个赛期。
第一赛期:36优秀歌手赛
共20场。参赛选手120名(组)。每种唱法各40名(组)。
每周4场(一、二、三、四)。赛期5周。
每场6名(组),每种唱法各2名(组)。
本赛期从120名(组)选手中决出36名(组),即每种唱法取前12名(组);
第二赛期:27实力歌手赛
共6场。参赛选手36名(组)。每种唱法各12名(组)。
每周3场(一、二、三)。赛期2周。
每场6名(组),每种唱法各2名(组)。
本赛期从36名(组)选手中决出27名(组),即每种唱法取前9名(组)。
第三赛期:15超强歌手赛
共3场。参赛选手27名(组)。每种唱法各9名(组)。
赛期1周(一、二、三)。
每场三种唱法各3名(组)。
本赛期从27名(组)选手中决出15名(组),即每种唱法取前5名(组)。
第四赛期:三甲总决赛
共3场。参赛选手15名(组)。
赛期1周(五、六、日)。
本赛期按唱法分场,即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各一场。每场从5名(组)选手中决出第一名(组)。
五、参赛曲目
包括规定曲目、自选曲目、改编曲目三大类。
复赛:三种唱法的选手各演唱2首本唱法歌曲,一首中国经典歌曲规定曲目和一首自选曲目(选手自备伴奏带)。
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需作好演唱5首曲目的准备。其中:
第一赛期:三种唱法的选手各演唱一首本唱法的中国经典歌曲规定曲目。演唱时使用伴奏带。伴奏带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第二赛期:三种唱法的选手各演唱一首本唱法的自选曲目。演唱时使用伴奏带。选手自备伴奏带。
第三赛期:美声唱法演唱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规定曲目;民族唱法演唱一首参赛队所在省份传统民歌规定曲目;流行唱法演唱一首自选改编曲目。现场乐队伴奏。
第四赛期:三种唱法的选手各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自选曲目,一首规定经典曲目(美声:中国经典歌曲规定曲目;民族:参赛队所在省份传统民歌规定曲目;流行:中国经典歌曲规定曲目)。本赛期演唱曲目不能同此前赛期的曲目重复。现场乐队伴奏。
关于规定曲目:
每种唱法的规定曲目各100首(涵盖男声、女声的不同声部)。组委会在下发本实施办法时同时公布规定曲目曲库。参赛选手在每个赛期的前3-5天从本唱法的规定曲目曲库中抽取。
关于自选曲目:
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曲目长度不论复赛、决赛均规定在4分钟以内。选手参赛报名时,填报各赛期自选曲目;一经填报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特殊原因需更换的,也只能在本赛期前抽签时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其新换曲目的歌谱和伴奏带同时提交大赛组委会,组委会视其原因决定可否更换。一旦更换则不能以任何原因提出再次更换。复赛和决赛可以演唱相同自选歌曲,但决赛中不可演唱同一首自选曲目。
关于自备伴奏带:
DAT数码带、CD盘、MD等介质均可。自备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队或参赛歌手自行解决。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总人数不能超过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