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成绩照顾加分
文化成绩照顾加分参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含照顾加分)未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学校自行确定的分数线的,不得录取。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在《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专科)、中专招生报名、志愿及成绩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上填写报考的学校、专业志愿。每份《报名登记表》填报一个专业,兼报多个专业的,须填写多份《报名登记表》。
招生学校应于7月5日前将报考本校五年制高职(专科)的考生名单(含文化考试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组建档案材料
根据学校教学和培养目标对所学专业要求,学校对招生对象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声带、形体或其它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中写明,向考生公布,考生应参加招生学校在专业考试期间直接组织的或委托医院组织的体检,学校可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
其它普检项目在学生入学时由招生学校按普通中专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各专业考生的档案材料由招生学校负责组建。
考生录取档案材料至少包括:①《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专科)、中专招生报名、志愿及成绩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②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考生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当前就读学校盖章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④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主考教师签字、学校招办盖章),⑤文化考试答卷(或区县级以上招考办盖章的中考成绩通知单原件),⑥升学文化考试准考证(中专层次考生档案不含此材料),⑦照顾加分证明材料(不享受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档案可不含此材料),⑧体检表。存档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且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学校招生审验人签名确认审核无误,学校招办盖章。招生学校对录取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市州招考办组织分别提前进行。录取投档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高职(专科)、省属中专学校及跨市州招生的市州属学校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市州属中专学校招收本市州考生,录取新生名单报市州招考办审批。所有录取新生名单均需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凡未经省、市州招生机构审批录取的新生,一律无效。
招收小学生和初中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划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委统一划定,招生学校自行确定的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省定控制分数线。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学习。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