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2013第六届北京国际音乐比赛将于2013年11月01日至11月19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本届比赛开设下列专业:单簧管、歌剧。比赛将全程向公众开放。
本次比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支持,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主办,北京国际音乐比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BIMCA”)负责赛事的组织管理,北京亿成文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ICP”)负责具体承办。
报名要求
① 凡比赛当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后出生)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比赛,参赛者国籍、种族、性别不限,每位参赛者仅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比赛。
② 报名者必须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如下材料:
● 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可登陆www.bjimc.cn下载表格,复印有效);
● 个人简历(中文或英文);
● 近期半身照片三张(4×5cm),另艺术照片两张 (8×10cm适合印刷用);也可以数字形式发送(8×10cm,jpg格式,300dpi)
● 本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请印于A4纸上);
● 接受专业教育的学生证明(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一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函;
● 如在其他比赛中获奖,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 预选曲目须录制DVD (单簧管比赛已录制CD仍可接收),录制的作品须注明录制时间 和地点,录制期不得超过一年( 2012年8月8日 至2013年8月9日 之间 ) ,DVD 中的摄像机应固定角度,参赛者须一直可见,不可剪辑或修改,麦克风放置合适的位置, BIMCA有权取消提供不合格录像制品报名者的预选资格;
③ 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者应以挂号、快递或直接送交方式向BIMCA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报名材料在2013年8月9日前送达比赛管理委员会,逾期报名无效。报名者须在邮寄报名材料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BIMCA报名材料已寄出,BIMCA收到报名材料后将不再退还,报名者应自行备份所寄报名材料。
④ BIMCA将对参赛选手材料信息保密,并有权要求报名者补充提交材料。
⑤ 报名者应保证在报名表中所填写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填写内容失实、报名资料填写不清、所附材料不全、未在报名表中亲笔签名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北京国际音乐比赛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5号楼1804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 10-8580 3551/8580 0536 传真:+86 10-8580 2340
Email: mail@bjimc.cn
⑥ 预选结果公布
BIMCA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以确定报名选手的参赛资格(由不少于两名国际评委筛选),比赛管理委员会对预选结果将不提供任何解释,预选结果将于2013年08月30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同时向其发出正式参赛邀请函。
昵称:在大陆称之为“黑管”;黑管,或克拉管(意大利语为Clarinetto,西班牙语为Clarin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