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
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1)乐器演奏:a、钢 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基本乐科
1、面试:(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4)视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1)旋律音程听记;(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