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伴奏:第一阶段不要求伴奏形式,第二阶段鼓励钢琴伴奏,也可以使用手风琴伴奏,第三阶段一律使用钢琴伴奏(视歌曲演绎需要,可适当加用少量色彩乐器),不使用伴奏光盘。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合唱节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和指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表演奖,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挥奖,在获一、二等奖的节目中评选;优秀伴奏奖,在获一、二等奖的节目中评选;指导教师奖,奖励获优秀表演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获优秀组织奖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发动面广,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演出工作,层层演出选拔节目优秀,成绩突出。各市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总数的20%评选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名单,报省合唱节组委会认定。
(三)优秀表演奖评奖标准
合唱体现在合作精神上,声音的和谐、心灵的默契。评比标准:
1.参赛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合唱节指导思想和主题;
2.演唱时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保持良好台风,充分显示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3.准确: 音准、节奏、拍子、咬字、乐句、声部进入整齐;音质:声音统一、协和、通顺的能力,声音表现力、能正确表达歌曲内容;
4.歌曲处理准确,能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并与歌曲表现内容及风格相符合,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5.指挥手势准确,姿势优美,节奏分明,能带动演唱者情绪。指挥、领唱、合唱、伴奏配合默契;
6.编排新颖独特,能充分展现学生团结向上,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的精神面貌;
7.服装统一,整体精神面貌良好,避免成人化;
8.进场出场有序,演唱时队形整齐,有特色。
(四)优秀剧目报送
1.名额。济南、青岛每市25个,其他市20个。
2.报送比例。原则上小学40%、初中40%、高中20%;甲组的节目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不超过20%。
3.请各市于2013年9月27日前将推选的优秀剧目报送到合唱节组委会,联系人:张端、徐永超;联系电话:0531-81916569;邮箱:twy@sdedu.gov.cn。
七、经费
201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合唱节组委会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筹措。各市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
八、组织管理
合唱节主办单位为山东省教育厅,承办单位是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成立201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合唱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我厅体卫艺处。
山东省教育厅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