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院校不得安排招生。
一、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二)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高中(含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2.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定,并向考生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各县(市、区)招办应对考生的户籍、政治思想表现等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二)凡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等高中阶段的其他学校。
(三)学前教育大专班一律不办理借考。
三、 考试
(一)报考考生应参加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等均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13〕16号)规定执行。
(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提前实行术科加试,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加试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
四、 体检
报考考生需由各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肝功能(转氨酶)检查。考生录取报到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对身体状况不符合专业要求或弄虚作假者,由院校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五、 划线、填报志愿与组档
(一)术科加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与温州大学按一定比例划定术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考试后,各县(市、区)招办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含体育分)加上术科加试成绩,实行单独划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但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化分不得低于文化总分的70%(不含体育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成绩,组档后于6月25日前报市招委审批。
(二)上线考生需填写《温州市2013年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考生志愿表》,可填报两所学校,不设服从志愿。
(三)考生档案是以考生志愿表(含考生简历及家庭情况登记表)为主要材料,由各县(市、区)招办组织。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