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构建新区学校艺术特色教育衔接发展的良好格局,提高新区学生艺术社团的水平,决定开展201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计划的编制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经教育局命名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高中阶段)可以申报招收相应特色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各校申报的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一编制公布(详见附件1)。
二、关于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在浦东新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艺术特长生。
(一)身体健康,思想品德优良。
(二)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在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学校或新区的学生艺术团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三、关于特长生的申报、测试及认定
(一)申报艺术特长生应经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经公示后推荐,并填写《2013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二)各招生学校要制定《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审定后,由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三)考生根据有关学校的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考相应学校,并参加报考学校的艺术特长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即同一名考生,所在学校只能向一所高中学校推荐)。
(四)各招生学校根据艺术特长测试的情况,按1:1.2(计划数:艺术特长备取生数)的比例确定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
(五)列入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的考生,须在《2013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签名确认,方可享受相应学校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
四、关于特长生的录取
(一)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招生办组织落实。
(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仅在已取得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并经过本人确认的考生范围内进行,其录取顺序在一至十五志愿录取之前。
(三)获得“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上加分(加分幅度一般为20分,学校有特殊规定的以学校公示的艺术特长招生方案为准),加分后达到各学校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投档程序。招生办根据各学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同分考生参照《关于2013年浦东新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同分情况下的处理办法进行。未录取的考生,将恢复原始考分继续参加一至十五志愿投档。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