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调剂。调剂一律不跨学科门类,一般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进行,且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与调剂专业的两门(或三门)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两门(或一门)业务课也相同或相近。破格复试考生和单考考生不得调剂。不接受外校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为吸引优质生源,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我校今年仍继续实行“双985”(考生本科毕业高校和报考高校必须均为“985”高校)调剂政策,计划单列,国家计划内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三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调剂工作程序如下:
(1)各学院已同意接收的外校调剂考生(4月1日下午17: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
(2)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确认名单后由各学院通知参加复试,同时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4)拟录取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考生可根据我校的调剂材料函向原报考单位申请调阅初试试卷。
(5)我校审查调剂生的材料,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
5.单招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
6.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出的复试名单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复试通知。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1.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为4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复试资格审核需查验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携带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或厅局以上奖励证书原件。
单考考生还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单位同意委托培养证明。
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
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考生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上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考生凭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的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及其它有效证件到相关学院报到。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于4月9-10日进行,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请考生注意各学院的通知。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