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3.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面试按各专业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本专业复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地给每位考生打出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请考生注意各学院的通知。
4.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具体专业请见附件2。
5.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复试体检
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在4月7-8日复试资格审核期间,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进行。
7.费用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体检费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决。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总分100分)×15%+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