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日程安排
日 期 |
复 试 安 排 |
注意事项 |
4月12日 |
1、 进行资格审查
2、 考生报到,查看考场和面试地点。
3、 各学院(所、中心)到研究生院领取复试材料。 |
必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 |
4月13日 |
1、 考生到外语学院参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
必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 |
4月14日 |
1、上午8:30—11:30所有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
2、 下午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3、 综合面试。 |
必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
密封阅卷。 |
4月15日 |
1、 综合面试。
2、 各学院(所、中心)组织阅卷。
3、 考生体检。 |
必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 |
4月16日 |
1、 考生体检。
2、 各学院(所、中心)上报考生复试记录、复试成绩以及复试、加试试卷,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按时上报。
必须公示。 |
五、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参加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我校招生单位相关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各学科考生。
2、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单考生。
六、复试内容和复试要求
1、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一定要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单位特别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精心组织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2、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3、复试和面试要着重测试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测试考生对本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对所学专业的认识水平;测试考生的心理素质和思维反映能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实践经验和实验能力、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4、在复试中,一定要注意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或者在工作单位的工作业绩,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记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在复试中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的考核了解。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虽然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除外)实行百分制,其中业务课、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美术、音乐等特殊科目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可不记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