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三)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在6月15日左右。拟录取考生在5月30日前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认真核对本人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网报通讯地址中有“西北师范大学”或“蓝天公寓”字样的考生一律自取;其它自取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自取”。自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非自取考生的通知书将按考生网报或修改后通讯地址邮政挂号发出。
九、其它。
1.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政治审查表、自筹经费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书均可从研究生院公布复试结果网页下载。
3.档案邮寄地址:甘肃兰州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部(邮编:730070)。
4.协议书、政治审查表、调剂考生试卷寄送到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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