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凡初试分数达到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点击查看)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复试专业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二、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定于4月10—15日,具体复试时间、办法、流程和要求等由学院按照学校文件制定,请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课笔试;2. 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3.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内容、形式要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具体由相关学院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
(二)复试形式
1.除部分特殊学科外,其余学科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张贴公布。
2.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加试课程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适当并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内容重复。
4.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可进行加试,加试原则和范围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跨专业加试科目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相同,不单独命题。
5.部分特殊学科可在复试期间增加实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院自定,成绩反映在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当中。
四、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除持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外,还需携带:
1.《政治审查表》(见附件),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
以上材料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供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
1.所在县级民族宗教局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