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满分为100分。
(5)面试结束后,在《复试记录表》中给出拟录取意见。
四、其他复试(复查)内容
校研招办对参加复试考生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一)考生身份
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二)毕业证书及学生证
对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对原件有疑问,需考生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档案材料
向已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档案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四)身体状况
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五、调剂复试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一)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应有数学。
(二)调剂办法:对于调入我校的考生,以是否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为依据。
(三)调剂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四)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并由校研招办审核合格后发出复试通知。
六、拟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100分)×50%+(复试总成绩÷2)×50%(复试权重),其中: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二)拟录取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
2.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