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资格,将根据考生成绩、教育部划线、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差额复试需求量计)来综合确定。
4、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过多,因指标限制,成绩排名靠后而不能进入复试者,相关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自行联系调剂参加复试。
5、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入我校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经审查符合要求,且已将有关报考材料转入我校的考生,可取得我校复试资格。有关调剂程序及要求参看《海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6、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复试报到不能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者(教务部门盖章),不予复试。
7、复试报到时,各学院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名单
1、复试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予以发布。
2、各学院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报到、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
(四)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考生复试时,到各学院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面试辅助材料。各学院须提前安排复试报到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考生收取有关材料,及根据考生填写的《考生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工作包括:
①考生身份核查;
②学历核查;
③审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④通知考生体检、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
四、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制定复试内容。要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察。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专业素质
(1)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